各旗县区委、政府,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包各单位:
现就开展2025年度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和市委“七大行动”,聚焦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制度机制,深化对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破解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赋予所有改革发展彰显“三个意义”研究、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包头实践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应为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聘用职工应与单位签有正式协议;应具备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推荐;年龄不超过60周岁,鼓励和扶持青年学者(45周岁以下)申报。
(二)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10人。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四)课题主持人须保证所申报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不得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流程
课题主持人填写《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2)和《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申报单位填写《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对以上材料认真审核后,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将word版基本信息表、论证活页、汇总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课题指南序号+姓名+申报题目名称+单位名称),纸质版邮寄至包头市民委,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材料不全的、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以上附件均可登录包头市民委网站下载。
(二)课题申报内容
申报课题的具体名称和方向描述,详见《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内容主要是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比较强的成果,并已完成实际研究工作的30%以上,根据申报表格式提交3500字左右的摘要(含选题意义500字、成果基本框架2700字,已有研究基础300字)。
(三)课题立项结项要求
1.课题立项后,将在包头市民委机关网站和“包头统一战线”“包头市民委”微信公众号公示立项名单、发布立项公告,并向课题主持人发出《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立项通知》,每个项目研究时限为5个月(自正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项目获准立项后,成果形式不予变更,项目最终成果为1—2万字的研究报告。若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经中共包头市委统战部、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并标注“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字样。
2.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分为资助课题和非资助课题两类。课题立项时不确定资助课题,课题经结项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后,视经费情况对获得相应等次的课题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经费。
(四)其他要求
各旗县区民委负责本地区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其他申报单位、科研机构由各单位负责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1.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指南
2.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
3.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包头市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课题汇总表
邮寄地址:包头市党政综合办公楼主楼D0637室
联 系 人:秦 洁、相 楠
联系电话:0472-5618537、0472-5618539(18604725980)
邮 箱:btmwwxk@126.com
中共包头市委统战部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1——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