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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6-01-09 资料来源: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市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包头市党政大楼六层D区,邮编:014000,电话:6668525666855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民族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平台建设、健全监督保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现将2025年度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包头市民委机关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2025年市民委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0条,包头市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4条。同时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发布《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打造包头文化品牌的建议》等1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不含非公开件)答复意见,切实履行公开职责,积极推动办理结果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1依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所有答复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作出,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表述规范。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民委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包头市民委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公开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市民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族团结简讯窗”“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等专题栏目,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公开重大活动开展情况、“三项计划”实施进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周两月”主题活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内容,客观全面反映全市民族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源头管理,细化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编制并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上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市民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明确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规范、准确的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读力度,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为推动包头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信息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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