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委调整并公布市民委权责清单
按照自治区审改办“八张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市民委在梳理确认盟市级通用清单的基础上,对市民委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包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市民委共确定25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处罚21项,现在市民委门户网站公布。各科室、二级单位今后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确保不出现监管空档,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包头市民委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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