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
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监督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二部分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 ,罚没收入0元。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行政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总数为3次。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
三、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21次。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四、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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