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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2021-12-01 资料来源: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和改进我市民族法治工作,在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及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理论学习中心组、包头微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多种载体和阵地,切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宣传。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责,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服务管理、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真正做到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制定了我委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机关工作重点。召开办公会议,专题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年初,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年中,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年底,认真总结全年工作,谋划下一年法治政府工作安排。

四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2019年底在市民委民委门户网站公布了包头市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 严格管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执法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及时办理执法证,对离开执法岗位人员注销执法证。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库,对执法人员实施资格管理,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规范我委的行政执法行为,现领取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10人。

二是举办工作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一是加强蒙汉双语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了《2021年度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蒙古语文翻译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我市蒙古语文翻译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圆满完成了“两会”报告翻译任务;二是组织开展2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精神理论培训班,对全市各重点创建单位及民委系统工作人员20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创建工作水平。

三是认真做好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善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工作。市民委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了录入统计、确认完善。对调走的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进行了清理确认,及时完善了已有执法证人员的基础信息。

三、健全制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制定了《包头市民委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明确了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日常的民族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推进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我委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部署完成了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全市民族法治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推动实现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的全覆盖。

二是全面梳理本部门“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编制,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来相关意见建议,向包头市依法治市办报送了市民委“八五”普法规划调研工作报告。

三是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集中宣传教育。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品18万余份,张贴各类海报3万张,宣传展板540块,悬挂条幅841块,放置宣传栏431块,接待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群众16800人次,民族政策宣讲受众5.7万人次,办好事实事172件,受益群众6300余名。

四是发挥好固定宣传载体的作用。利用全市主干道26座交警智慧岗亭及各派出所门前的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政策宣传标语50万余次;在市党政大楼LED屏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5000条;在全市各商业街区800余块彩色电子屏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标语110万次,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五是发挥好移动宣传载体的作用。通过互联网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答题,102.3万人次参与答题;利用“包头市民委”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各政务媒体总点击量达50万次,共收集到专业策划设计机构和设计爱好者参赛作品49枚标识,并在“包头市民委”微信公众号开展投票活动,截至目前共有6000余人参与;利用包头市文明传播平台,制作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广泛传播,全市共计4万余人参与,受众人数累计60万人;整合各类党政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共500余家,在首页添加统一宣传标识栏,持续刊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标语,形成宣传“线上+线下”双渠道畅通,“新闻媒体、文学作品、文化活动、公益广告”四方向矩阵。

六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各地区举办“各族儿女心向党 砥砺同行共谱新篇章”百人快闪合唱、“爱尚读书 伴我成长”读书分享会”、搜集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整理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在全市各族群众心中扎根。

(二)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对过期失效等文件及时清理,并进行备案。截止目前,我委制发规范性文件0份,上报备案文件0份。按时完成2021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和及时性。

二是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根据清理范围、清理标准、清理主体,开展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类文件梳理排查清理工作;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了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我委2011年以来制发的945份文件,目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是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经过排查,对我委涉及的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深度清理,修正了《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提请政府审定废止《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推动废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旗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通知》(土右民委发[2019]27号);对照清理范围和清理标准,梳理排查了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现需要进一步清理的文件。

五是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了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体积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范围、形式和原则、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查流程,进一步加强了合法性审查。

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我委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行政执法责任制逐项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标准和要求,严格评议和考核。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了市民委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承办机构、执法人员以及对违法执法行为的举报电话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民族群众反映的敏感问题,认真组织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咨询接待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一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也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八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了包头市民委随机抽查计划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包头市),录入了我委2021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动态调整了权责清单,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共确定14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处罚9项。确保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出现监管空档,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编制发布工作,对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办理材料进行了优化,着力实现群众办理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高群众办事便捷性和满意度,为办事群众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填报了我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台账,按照工作任务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制定了涉企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了涉企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列明了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自由裁量处罚幅度,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民族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全市民族部门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行政执法阻力很大;二是民族法制建设认识还有待提高,亟需加大宣传力度;三是一些部门、单位运用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统筹部署、深入推动,充分运用互联网及新媒体、新技术,采取录播公益宣传片、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空中课堂”等形式,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实际,宣传民族地区发展成就,切实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使宣传內容真正深入人心。

(二)抓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将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普法大讲堂”学习课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融入普法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抓好调查研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在新时期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纠偏纠错,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包头市人大继续做好修正《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有关事宜,待新《条例》出台后,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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