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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048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3-05-10 资料来源: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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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对包头市政协次会

0489提案的答复

 

李广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提案(并)》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市“两会”期间有关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市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责任到人,现将具体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齐心协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加强新时代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一是高位布局抓好统筹谋划。市委自觉从“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谋划推进民族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创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决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认真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市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谋划部署、把关定向、督导落实,在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市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上,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市委全委会工作要点,让维护民族团结、高质量建设团结包头成为全市必须肩负起、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市委书记带头履行民族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民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民族领域重大问题,印发了《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贯穿于谋划创建思路、制定创建方案、推进创建实施各个环节,不断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增进政治认同。二是压实责任抓好“两个纳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写入每年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压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促民族团结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全市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达标示范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通过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在全市各领域分别打造一批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示范,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舆情会商机制,抓好民族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深化对民族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的排查化解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政治考察、内部巡视巡察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把“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列为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台账,并纳入《中共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的重点内容,严督实导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细落实,督促近年来被巡察的30余家部门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旗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分值占比达到15%,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机制抓好任务落实。切实发挥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推动市区(县)两级民委主任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真正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统起来。按照“领导小组议大事,各领域工作机制抓日常”的要求,建立了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完善组织调度、联席会议、专项推进、提示督办、综合保障“五项机制”。建立市领导、统战民委系统干部“双挂点、双包联”打造示范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双提醒、双通报”的工作制度,向各旗县区党委、各单位、各部门反馈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提高示范市创建水平。完善了《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工作规则》,在31个委员单位设立民委兼职委员。调整成立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旗县区均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各街镇(苏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村、嘎查)组建民族工作助理员队伍,构建起市、旗县区、街镇(苏木)、社区(村、嘎查)“四级联动”创建体系,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圆满完成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创建示范市自测工作和自治区初验工作,成功被国家民委列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联系点”。

(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魂聚力。一是让理论学习持续升温。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专题学习研讨,去年以来累计开展400余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计划,作为政治理论教育重要内容,明确主体班次至少开设1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课时占比达到16%,已培训党员干部达20余万人次。二是让中华文化创新传承。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打造5个中国传统村落,推广包头剪纸等国家级非遗项目,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景区”“非遗进社区”活动近300场,创新打造100个“小而美”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以“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等历史佳话和红色故事为背景创作《双翼神马》《都贵玛》《黄河从草原走过》等一批文艺精品,讲好包头故事,展现中国精神。三是让社会宣传氛围浓厚。以广泛开展“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打造“端、网、微、视、报、屏”六位一体宣传矩阵,在包头日报、包头电视台、包融头条、包头新闻网等主流媒体的重要版面、时段、节目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12个。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微课堂、“红石榴”直播间,推出原创短视频300多个,点击量超1000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答题等活动,共计60余万人次参与活动。在三大运营商推出民族团结进步市创建视频彩铃,录制推广《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有声书,开展“爱包头、作贡献——我的小目标”网络创意活动,吸引全市5万多名干部群众参与,阅读量120多万次,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四是让共有精神入脑入心。用好用活“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草原英雄小姐妹”等红色资源,在17个市级以上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各类参观学习近100余万人。组织“习近平用典讲习会”宣讲活动、“百姓百人百团”巡回宣讲等5200多场,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强国”达人挑战大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红石榴”理论宣讲大赛、最美家庭——民族团结进步最美家庭评选等全市性活动100余场,受众超100万人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培训教职人员3.5万人次,全市30多万名大中小学学生同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学第一课”。

(三)坚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一是树立“两新”导向,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突破。2022年全市GDP达到3749.9亿元、增长7.2%,增速全国百强城市第三、全区第一,总量在全国百强城市中排名上升11位,达到81位;规上工业产值突破47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6%,增速全区第一,高于全国、全区1611.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1%,高于全国、全区152.5个百分点,总量近1000亿元(943亿元)、达到全区第一。二是深入开展“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一起走向现代化。支持改善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去年以来,积极向上争取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6.29亿元、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2.77亿元、农村牧区饮水保障相关资金0.13亿元,切实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22年安排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4.16亿元,改善农村牧区办学条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印发《新时代支持达茂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创建固边兴边富民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深化五边行动、党员中心户、红色蒙古包等行之有效的举措,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今年已争取到位上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753万元,共有91个项目入库,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三是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擦亮“包你满意”“包你放心”品牌。去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30000户以上、“个转企”500家、规上(限上)企业200户以上,“政商恳谈早餐会”“退休一件事”等创新举措得到市场主体和群众好评,召开“抓发展促民族团结”政银企座谈会,为14家民贸民品企业争取上级贷款贴息资金1593万元,我市荣膺全国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表现优秀城市,荣获中国企业营商环境(案例)十佳城市称号。

(四)多措并举树立“融”的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合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条块结合”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互观互学活动,按照“一区一主题”模式,分类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品示范单位,升级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写入了市委常委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实施全市住宅小区深化文明城市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专项行动等“十大行动”,推动双创联动、同向发力。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三项计划”。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去年以来,共组织160名师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2万多名中小学生参加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组织1000多名大学生深入基层开展“西部计划包头专项”、“青春建功乡村振兴”等行动12场。扎实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与银川市、宜昌市等9个城市建立了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联动协作机制,打造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文化大院、志愿服务队等“红石榴”品牌载体245个,组建915名民族工作助理员队伍,全方位服务好各族群众。认真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建设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岸寻梦·阴山下赏花”旅游线路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新增4A级景区1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1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个,规划设计了4条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旅线路,去年以来共接待外省游客856万人次。三是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把各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丰富“固阳县驻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功能,打造“红石榴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及时了解各民族务工人员在我市的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组织开展“爱包头”工会会员卡发放、“爱包头”新市民共享服务中心打造、赠送“温暖来包路,欢迎新市民”交通补助、“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补助、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22项工作,关心关爱全市各族“新市民”。去年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各族群众就业4.12万人。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3亿元,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1.2亿元,稳定就业岗位46万人次

(五)坚持稳中求进谋求实效,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科学稳慎调整涉民族工作政策法规。72件党群系统涉民族工作规范性文件138条核心政策及9件政府系统涉民族工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废止《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4个地方性法规。二是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两条例一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一周两月”活动的重点内容,在“包头政法在线”“包头长安网”等平台开辟普法专栏,分领域、分众化开展民族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开展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评议。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提供各类免费法律服务1.5万人次,806个嘎查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培育法律明白人”2462人。深入推进千名律师进乡村活动99家律师事务所与545个村(居)委会签订公益法律服务协议,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就民族领域可能出现的6个方面的风险点制定8项防控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加强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严防各类风险积聚、扩散、升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执行7×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互享互通,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开展“固边”“净网”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日监看、周研判、月会商和重大舆情随时会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暨舆情研判会商会议,对涉及民族领域的重点舆情事件进行研判处置,制定《涉民族宗教内容相关事项和信息发布报告备案制度》《包头市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确保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做到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一视同仁、一断于法。将民族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协调处置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机制,建立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台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网上涉民族领域网络舆情监控,近三年未发生涉民族因素重大舆情(案事件)。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主线意识不强。部分旗县区和部门党委(党组)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的理解把握还需深化,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聚力还不够,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的力度亟需加大。

(二)宣传形式单一,舆论氛围不浓。部分旗县区、部门单位创建工作宣传方式方法简单,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够,尤其是结合包头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地区特色、产业优势等方面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生动鲜活的典型事例,讲好包头故事方面还有待提升,各族群众对于创建示范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不高。

(三)创建参差不齐,特色亮点不突出。存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特色、亮点总结提炼不够,没有形成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的创建品牌,在全区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远远不够。相关领域的创建工作开展还不平衡,“进连队”方面,示范单位数量还比较少;“进学校”方面,创建成果展示中的互动性、体验性还需提升;“进企业”方面,除了包钢集团、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以外,市属企业和民营企业创建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推动提档升级。按照自治区初验通过后正式向国家推荐申报、8月下旬国家来验收。6月,重点做好“四个聚焦”,不断强化载体创新,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使各族群众对于创建示范市工作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7月,采取“五个突出”工作法,不断发挥各族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讲好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活动、“红石榴”理论宣讲等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娱活动,使各族群众对创建示范市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8月,深化“六项坚持”,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建设,精心培育“红石榴”系列品牌,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五微”工作,广泛树立和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实体,擦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包头品牌”。

(二)聚焦主题主线,进一步打造品牌亮点。扎实推进昆区“齐心协力建包钢”、青山区“军民融合促团结”、东河区“北梁安居促三交”、九原石拐固阳“历史古韵凝人心”、土右旗“红色革命聚共识”、白云达茂“两个屏障保安宁”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扩面”的创建格局。以“有解思维”持续做好“黄河文化示范带”、“推进现代化示范带”、“红色文化示范带”、“守边固边兴边示范带”4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带建设。

(三)创新方式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专栏专题专刊和各类讲堂、公共文化场所,依托公园、广场、场站、景区等对创建活动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持续、集中的创建舆论氛围。发挥领导干部在创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围绕宣传教育重点,组织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影响重大的新闻报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重大举措和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亮点、典型以及取得的成绩、经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舆论环境。

(四)提高治理能力,进一步严防舆情隐患。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提升信息监测预警、沟通共享和协作处置的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信息,加强审核、层层把关,坚决杜绝不规范表述,更不能出现方向性错误的信息。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研判,加强民族工作助理员队伍建设,将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答复日期2023425

 

 

签发人:苗林旺(盖章)

承办人:伏森

 话:56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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