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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文物古籍里的‘三交’故事”视频及文字作品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6-07-07 资料来源: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征集“文物古籍里的‘三交’故事”

视频及文字作品的通知

各旗县区民委、文旅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各文博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各相关社会组织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挖掘我市文物古籍中蕴含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下简称“三交”)历史内涵,讲好文物里的民族团结故事,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文物古籍里的‘三交’故事”视频及文字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探寻文物古籍·见证交融历史——文物古籍里的“三交”故事作品征集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文博系统从业人员、图书馆员、档案馆员、讲解员、导游、文化创作人员、媒体工作者、高校师生、历史文化爱好者、短视频创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单位推荐,也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

三、征集内容

(一)选题方向

紧扣文物古籍中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线,聚焦包头文物中的“三交”密码、古籍文献中的民族团结记忆、历史遗存中的交融印记、历史街区中的民族团结故事、红色资源中的共同体精神等,真实讲述各民族守望相助、互帮互助、互学互鉴的历史事实或感人故事。

(二)内容要求

内容须真实、准确,以史实为依据,不得虚构或夸大。

坚持正确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展现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不得出现违背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歪曲历史、引发争议的内容。

故事生动鲜活、主题突出、情感真挚,兼具思想性、知识性、观赏性、传播性。

(三)作品类别及具体要求

本次征集分为视频类、文字类两大类别,作品均须为原创,引用史料、图文影像等素材须注明来源,版权清晰;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享有非商业用途的展览、宣传、展播及推送使用权,作者保留署名权。

视频类作品:形式不限,包含文物讲解、古籍解读、情景讲述、动画短片、纪实短片、专家访谈、图文视频等。作品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横屏16:9,画面清晰、无水印、无违规标识,配备标准简体中文字幕;格式为MP4,文件大小≤500MB。

文字类作品:为科普性文字故事,语言通俗易懂、条理清晰、史实严谨,兼具科普性与可读性,采用常规文档格式,字数控制在1000-3000字。

(四)报送材料

1.视频类:MP4格式视频作品、作品登记表、文字脚本或故事梗概;

2.文字类:科普文字故事文档、作品登记表。

注:作品登记表需完整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简介、素材来源等信息。(表格电子版可登录“包头市民委”网站下载)

四、征集时间

2026年77日至87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评选及激励

市民委会同市文旅广电局组成评审组,分类别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

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在市级媒体、政务平台、文博场馆、新媒体矩阵集中展播展示。

六、报送方式

请于2026年8月7日前将全套报送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文物古籍视频类(文字类)作品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5771368369

报送邮箱:btmwwxk@126.com

七、其他事项

报名参赛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所有条款,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7月7日

附件

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 视频类

□ 文字类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团队成员(如有)


作品基本信息

视频作品时长

(或文字作品字数)


素材来源

(涉及的文物/古籍名称、馆藏地点)

作品简介

200字以内,重点说明作品蕴含的“三交”历史内涵)

参考文献


本人/本单位承诺:

1.作品原创、文责自负、历史依据真实可靠;

2.同意主办方拥有公益宣传、展播、推送使用权,作者保留署名权。

                                      

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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