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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下达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指标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6-04-20 资料来源: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对下达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指标公示

按照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内民委发〔202620号)文件,包头市民委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已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28万元,详情见附表,特此公示。

联系人:娄玲芳     联系电话:04726668540

邮  箱:mzk6668540@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附  件

下达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旗县区

资金分配

(金额:万元)

昆  区

38

青山区

37

东河区

35

九原区

36

固阳县

23

石拐区

10

土右旗

8

达茂旗

35

白云区

6

合  计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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