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拟推荐评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集体和模范个人候选对象名单公示
经市委研究,现对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模范集体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2.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
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包头市东河区文化馆
二、拟推荐模范个人
1.贾保良 中共包头市达茂旗委书记
2.孙 义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3.缪文彬 双良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4.鲍雨朦(女) 包头市边境管理支队满都拉边境派出所民警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17:00(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等形式,向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电话:0472—5618540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D0629
邮编:014060
受理时间:9:00—12:00,14:30—17:00
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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