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1〕14号)文件,包头市民委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市财政局于2021年6月29日印发(包财农〔2021〕364号)文件拨付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23万元,详情见附表,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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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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