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新阶段。白云鄂博矿区将学习宣传贯彻该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学、宣、做”三个维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宣传载体全面覆盖、典型示范引领实践,切实以法治之力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让法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以上率下,在“学”字上求深入
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第一时间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法律核心要义,政府领导班子带头研读法律条文,准确把握法律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实践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深化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与把握。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法律全文,深刻领会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举措。
创新载体,在“宣”字上求覆盖
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深度融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安排,联合全区多部门,围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主题,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阐释法律立法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及基本要求。在活动月期间通过线上平台答题与线下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居民参与度。
同时,组建宣讲团开展“进社区、进基层”志愿宣讲,结合社区治理实际,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要义与实践准则,精准回应基层民族工作重点难点。结合传统节庆和群众性文化活动,融入普法宣传,推动法治观念走进日常生活。
示范引领,在“做”字上求实效
坚持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一体推进,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线上平台发布优秀案例5篇,以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推动法律精神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政策语言和生活道理。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化为经常。
供稿:白云鄂博矿区民委
编辑:王乐
一审:杨欣月
二审:李昱佼
三审: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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