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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基聚合力 同心携手向未来 —— 包头各界共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文时间:2026-04-07 资料来源: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以电为媒促团结  用心服务暖民心

内蒙古电力集团包头青山供电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青山区多民族聚居实际,将电力保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以“人民电业为人民”宗旨践行国企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以可靠电力护航边疆地区团结稳定、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法治要求、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全面融入企业治理、电网建设和优质服务全过程。强化党建引领,把民族工作纳入考核评优,依托主题党日、政策宣传月等提升职工能力,通过“鸿雁共产党员服务队”常态化开展用电宣传、社区共建,拉近与各族群众距离。聚焦民生保障,完成五十余个老旧小区电网改造,实现智能电表、分时电价改造全覆盖;开通商户办电“绿色通道”,线上办电率99%、线上缴费率96%,用便捷高效服务提升各族群众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以法治为引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式,为边疆地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电力力量。


包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于金山:

学法践初心 同心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综合性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

包铝作为驻包央企扎根内蒙古多年。作为央企生产一线的干部,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企业发展与地方繁荣、民族团结紧密相连、同频共振。

我曾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这份荣誉既是鼓励,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今后,我将立足生产岗位、保障安全稳定,依托车间宣传栏、班前会等阵地,讲好包铝各族职工团结奋斗的故事,引导全体职工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守护者,营造人人珍惜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阿迪雅:

用脚步丈量边疆  用生命守护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守边护边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退伍老兵、一名驻守祖国边疆四十余载的护边员,我在日复一日的巡边守护中深刻体会到:边境安宁,各族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民族团结,祖国边疆才能坚如磐石。这份坚定信念,让我“守护边疆一辈子”的初心从未动摇。

守边护边从来不是孤军奋战,民族团结需要人人参与、代代相传。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将带头学习、宣传、践行这部法律,用牧民听得懂、能领会的朴实话语,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送到草原深处。同时,坚持言传身教,带动身边护边员、年轻一代增强守边护边意识,凝聚起共同守护家园、守护团结的强大合力,让爱国守边精神代代传承。

如今虽已年过花甲,但我巡边护边的脚步永不停歇、守护家园的初心永不改变。我将始终牢记使命,带动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同德、守望相助,让边疆更安宁、民族更团结、群众生活更红火。


非遗传承人布日古德:

以珐琅匠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为珐琅工艺非遗传承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我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传统手工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传承非遗就是守护各民族共有的文化根脉。该法明确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们非遗传承人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以工艺为桥、促进民族团结的信念。

珐琅工艺是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见证,每一件作品都承载着各民族共生共荣的历史记忆。作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我深知唯有坚守匠心、守正创新,才能让非遗真正成为凝聚人心、增进团结的精神纽带。

今后,我将立足岗位践行法律要求:一是深耕技艺传承,依托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兼具文化内涵与时代特色的作品;二是融入教学育人,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工艺教学相结合,让课堂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阵地;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以指尖匠心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非遗力量。




供稿:青山区民委、东河区民委、达茂旗民委     

编辑:蒋小莉

一审:梁晶晶

二审:赵彦强

三审: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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