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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积极构建“四全创建”新格局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发文时间:2025-11-04 资料来源:包头民委族事务委员会


近年来,包头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努力打造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全程创建的“四全创建”工作格局,不断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



以点带面全面创建。包头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创建体系,通过联席会议、互观互学、座谈交流等方式分享创建工作的好思路、好想法、好举措,展示亮点、交流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突出精品示范打造,培育了一批示范点,形成广泛的辐射效应。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个、示范单位10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9个、示范单位55个,市级示范单位710个。通过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


统筹联动全域创建。包头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窗口单位、医疗系统、旅游景区等基础上,大力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N”模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党建、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全市上下实现城乡齐抓、全域联动,凝聚起共同创建的强大力量。


干群一体全民创建。包头将学校和村嘎查社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主阵地,通过打造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宣传教育载体,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家庭,动员各族群众全员上阵、全民参与、全情投入,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常态。印发《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内容,增强重点行业、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领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力度。依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在开展公益活动、就业创业、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方面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常态长效全程创建。包头突出整体布局,扎实推进“八进+N”,实现创建工作固底板、补短板、拉长板、锻新板;突出巩固提升,制定印发《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利用长效管理、监督检查、通报公布、摘牌退出等制度对全市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持续发挥各级示范单位典型引领作用;突出协调推进,建立由市委办、宣传部、统战部、民委共同组成的联合会商机制,增强工作协同性,切实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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