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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委组织参加全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视频培训班

发文时间:2023-03-21 资料来源: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3月17日,全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视频培训班,在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分公司举行,包头市分会场设在中国联通包头分公司,市民委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委属二级单位和各旗县区民委干部职工参加分会场。

在培训班上,起草专班专家详细解读了《实施办法》的修订意义、修订背景、修订内容等,对下一步各地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此次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包头市不断提高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建立完善学习贯彻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在“一周两月”及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实施办法》,稳步推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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