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市民委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市民委各党组成员、调研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民委党组书记黄龙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蔡奇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内容。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构建上下联动、全委“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要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要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民委机关及全体干部要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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